新闻动态

您的位置:主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动态 >

特殊食品不“特殊”,谁来为食品安全“买单”

发布日期:2020-03-13 14:04浏览次数:

核心提示:近期,针对省市场监管局通报的飞行检查中发现个别保健食品、食盐经营环节存在索证索票不全、超范围经营及医疗机构在指导使用食品时存在不规范甚至虚假宣传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高新区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结合自身实际,济南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及食盐监督检查。

  近期,针对省市场监管局通报的飞行检查中发现个别保健食品食盐经营环节存在索证索票不全、超范围经营及医疗机构在指导使用食品时存在不规范甚至虚假宣传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高新区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结合自身实际,济南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及食盐监督检查。

  特殊食品专项检查从10月中旬开始,舜华路市场监管所对辖区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了全覆盖监督检查。

  一是在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按照当前开展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专项检查、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食品安全联合行动等方案要求,对经营环节的索证索票、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二是在婴幼儿配方乳品经营环节,在摸底建档的基础上,对在售产品认真进行检查,检查经营单位索证索票是否齐全,是否专区销售,进口食品手续是否符合要求等。

  三是医疗机构的特殊医学用途食品,采取边检查边调研的方式,对医疗机构的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对经营行为进行认真检查。

  四是在食盐经营环节,按照食品安全法、食盐经营的相关规定,对辖区食盐批发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

  同时,舜华路市场监管所围绕“一老一少”的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抽检的针对性和靶向性,随机抽检30余批次,将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特殊食品,不同于一般食品的生产经营,消费者投诉多、社会关注度高,容易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在日常监管过程中,舜华路市场监管所及时梳理问题线索,注重总结评估,对于容易演化为媒体关注焦点或社会舆情热点的,做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并且不断建立完善特殊食品处置应急预案,强化舆情预警处置,做到“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

在线专家 一对一定制个性化方案

  • 24小时咨询热线

    24小时咨询热线029-32068080

Copyright © 2020-2022 陕西国仁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西咸新区世纪大道铁投V领郡703室 陕ICP备20002564号 陕公网安备 61040202000330号 网站地图 网站技术支持